十七類 奸情騙 地理寄婦脫好種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明•張應俞 書名︰騙經

    有魯地理,看山頗精。要圖一好地,自葬父。尋至寧城,得一佳風水,落在楊鄉官墳祠後,既難明買,又難盜葬。聞楊鄉官已故,兩公子亦欲求地葬父。魯地理即以此地獻,引二公子來看,果好穴情山。不費買,坐向又大利,即用葬父,將銀三十兩謝地理。魯客不能謀其地,因欲脫其種。乃租楊公子花園門下住家,用銀娶一美婦為妻,與居兩個月,對妻曰︰“我要出外行地理,難計歸程。家下若欠缺薪米,已托主人公子看顧你。此是我恩人,因得他銀,故能娶你。我已遠出,這兩公子若調戲你,隨你從他。若與他有情,後日扶持你必厚。但他家多奴僕,切不可與他通。若輕自身,公子必看賤你,後自取困窮,誰來周濟你?”又去托兩公子︰“見得要遠出行,地理家下些少,望相周濟,歸時一一奉還。”

    公子常往花園,見其婦美,已是動心。地理才去兩日,大公子即來其家,調戲其妻。這婦人已承夫囑,慨然與通,情意好甚。後月餘,次公子亦來戲之,亦從。半年後,魯地理歸,見家中米菜充足,問妻曰︰“公子來否?”妻曰︰“兩人都來,我都納之。”魯地理曰︰“與這好人交,亦不羞辱你。有吃有穿,有人陪你睡,早晚有人看顧,我雖出外亦安。”妻笑曰︰“食用還強你在家時,只你不要吃醋。”地理曰︰“是他銀娶的,又代我供你,何須妒?但兩人迭來,恐你惹毒瘡。須與他定一月一個,可無生瘡。”

    再次又出外,公子又來。婦人曰︰“你兩位不時來,恐我成毒瘡。須定單月大公子,雙月小公子方好。”公子曰︰“你說極是。自今某月屬某,菜米一應他供給。”不覺經四年,已生兩男子,皆兩公子血脈矣。魯地理將命與人推,皆雲後當大富貴。因攜妻與子辭兩公子而歸,二人各贈有厚程。後二子長成,皆登科第,實楊姓之風水,被其暗漏去而不知也。

    按︰富貴家子弟,多有好淫人妻小者。或致生子,其風水不無分去。觀此地理之脫種,後人可鑒矣。

    有一富家子,往佃戶家取租,見其婦美,累挑之。婦不敢從,密報于婆。婆曰︰“他富家子,若與他有子,後日亦討得吃。”富子後又挑之,婦即允,與入房中解衣。富子曰︰“往時累說不從,今何故便肯?”婦曰︰“已對婆婆說過了。”富子曰︰“你婆要拿奸麼?”婦曰︰“非也!婆曰傍你富家種,若有兒,亦討得吃。”富子一聞漏種話,猛然自省曰︰“不可!不可!”連說四句“不可”,因轉言曰︰“我非真欲奸,只愛你生得好,故與耍耳。今送銀三錢,與你買粉,我不污你也。”淫情已動,馳歸家,夜與妻交。其夜受胎,後生一男,長中進士,官受知縣。

    初上任日,天晴日朗,忽見官堂四大柱上,各有兩個“不可”金字,心中憂曰︰“此必不可任此官也。”謹慎做一季官,便推病辭官養親,匆然歸。父驚問故,答曰︰“因上任日,見四個‘不可’金字,恐非吉光,故辭官歸養。”父曰︰“養親官在亦可。”經一夜,父思到大喜,呼其子曰︰“你見四‘不可’金字,此大吉兆,你官必高也。我少年時,挑一佃婦,已允矣。臨行事時,他說要傍我好種,我猛省起,連說四句‘不可’,遂不肯苟合。其夜歸後即生汝,此天報我不淫人婦之德。若是凶兆,何故是金字?又何故四個‘不可’,與我昔言相應也?此是好兆矣。”兒曰︰“是也。”隨即寫書托同年,次年復起官。後官至侍郎,一門貴盛。

    看此節,可見富貴家子弟不可漏種于人矣。

    有鄉官知縣,生四男,皆為秀才,聰明俊偉。一日,鄉官卒。地理為擇一葬地,風水甚佳,曰︰“六年兩科內,四位公子當盡登科第。”六年後,地理來取謝。三長公子都中去為官,獨四公子在家款待地理,敬問曰︰“承先生許我四人皆發科,今三位兄果中矣。論才學,我更高于兄,獨不中,何故?”明日,地理同四公子再登墳細看,曰︰“論此地,雖幾兄弟皆當中,其間不中者,必有故。”公子懇問何故,地理曰︰“令先尊幾歲生你?”公子曰︰“先父生我時年六十,後七十四歲卒,今又六年矣。”又問曰︰“令堂當時幾歲?”公子曰︰“其時三十歲。”地理搖頭曰︰“我知之矣。”公子曰︰“先生知何緣故?”地理曰︰“休怪我說。公子必欲中,須問太夫人,你是何人血脈?”公子會其意,夜設盛席,慢慢勸母醉飲。至二更後,吩咐親人並奴婢等各先睡。四下無人,公子跪曰︰“兒有所稟,不敢言。不知母親願我中否?”母曰︰“三哥子都中了,我願你中極切。有甚好歹事,但說無妨。”公子曰︰“地理說我不是爹爹親血脈,故不中。必須知誰實生我,方可中。”母本愛幼子,靜夜又無人,酒後又醉了,不覺吐言曰︰“地理果高見。彼時你父已六十,衙中某門子後生標致,我實與他生你。”公子已得實,次日謀于地理。地理曰︰“須到彼處謀門子骸骨來,附葬旁,來科即中矣。”公子依言,往取而葬之,次科果中。

    看此節,可見暗中雜種,人不及知,故有共風水而貴賤懸隔者,其中不無難言處也。

    又解某之父,血衰無子。其母夏月熱甚,著單裙睡于床。家蓄有猴公,往奸之。驚醒欲推去,猴欲嚙欲抓,推去不得。睡熟神旺,不覺淫情動,即有孕。解父歸,妻與言被猴奸之故,曰︰“此異物,須殺之。”猴既奸後心虧,走于後門大桃樹上,不肯下。解父故與妻戲于樹下。猴見人色喜,方下樹來。解父槌殺之,即埋于桃樹下。後解某生,極聰明伶俐,但跳躍倒地,若猴狀。解母心知為猴種也。以無別子,故不殺之。八歲父死,地理為擇葬曰︰“此地極佳,當出神童才子。此子雖不才,但三年後可登高第。”過三年後,地理復來。解母曰︰“汝說三年後此子知變,今輕狂如前,奈何?”地理再往墳細看,歸問曰︰“此子是安人親生的,抑妾生乎?”解母曰︰“此子非親生,是鄰家丫頭與猴生的,欲棄之,我以無子,故血抱以養。”地理曰︰“欲此子成器,須得猴骨在,附葬此冢之旁,後日還昌你家。”解母往樹下掘之,其骨猶在。特與地理曰︰“鄰人尚留骨在,當如何處?”地理教擇吉日葬之。再三年,果舉神童,後為一代名人。(此聞其鄉陳地理所傳。)

    看此節,可見風水之效,捷如影響。人家得好地者,子孫宜守禮法,不可淫欲敗德,致漏脈于人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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