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類 買學騙 鄉官房中押封條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明•張應俞 書名︰騙經

    富人錢一,欲為子買進學。歇家孫丙,有意騙之,與之言曰︰“此中李鄉官,原與學道同僚,二人極相得。今若說一名進學,此斷可得。吾試與商議之。”錢一曰︰“可。”孫丙往匠鋪,見兩掛箱一樣,用錢三錢買其一,又以銀二分定後只,囑曰︰“我停會引人來買,更出三錢,不可別換。”又買兩把一樣的鎖。後以掛箱與鎖付李鄉官家人曰︰“你可秤定二百兩石頭,裝在掛箱內,外加鎖之,放在你家主房內。少頃,我領人央你老爺說進學,以二百兩好銀與你封。你把放銀的箱收入,換放石的箱出來,然後將這銀與我均分。”李家人許曰︰“可。”

    孫丙領李家人來,對錢一說︰“我面見李老爺了,他道此事容易,只把現銀對于他家人看過鎖住,送到他家加封條,仍以銀箱付還我,以鎖匙付他收。待有名進學之後,將原銀謝他,不得開箱再換。”錢一曰︰“在你家借一掛箱來用。”孫丙曰︰“新鎖有,掛箱可往街買之。”領錢一家人,以銀三錢,往鋪買到。錢一將銀二百兩同李家人、孫丙三面對定,收入掛箱中,外加鎖定。

    孫丙負銀,同錢一到李鄉官家,求加封條。李鄉官推病,在廳左房內坐。李家人持箱入門邊曰︰“銀已看對陰白,只討一封條。”李鄉官曰︰“既看明白,還他自收,來接封條。”李家人仍以銀箱出,再領出一封條,對三面封訖。錢一解鎖匙,付李家人收。孫丙復負銀箱歸,交與錢一自收藏,皆謂事極妥矣。

    及揭曉,錢一子無名。孫丙曰︰“事不成,銀現在,可速收拾歸,免得李家人來索轎價。”錢一既失望,怏怏而歸。及到半路,叫匠人開鎖啟視,則皆石頭矣。驚異復回,大鬧歇家曰︰“你何通同騙我?”孫丙曰︰“我與你當面干事,何處是騙你?若三面共開掛箱,猶怪得李家;今去半日,私自開箱,我那知中間是銀是石?”錢一明知是孫、李合騙,只事無憑證,諒是難取,但辱罵歇家一場而歸。此為信鄉官之戒。

    按︰兩掛箱共樣,本是難辨。但加封條,只須在外封之,何必持入內稟乃請封條乎?向令當時若告,追究賣掛箱之家,問兩箱何以一樣,或能證出孫丙先買其一,後領人買一。或遇明官,便可從中勘出換包之騙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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