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◎水旱免稅令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清•惠棟 書名︰
九曜齋筆記
《水旱免稅令》曰︰“諸田有旱、蟲、霜處,拘見營田州縣,檢實具帳申省。十損四已上免租、稅、調。七已上課、役俱免。若桑麥損盡,各免其所輸。听折來年,經二年後,不在折限。其應免者,通計麥用為分數。”(《白氏六帖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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