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◎假馬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清•惠棟 書名︰九曜齋筆記

    《周禮。大司馬》注雲︰“爭禽而不審者,罰以假馬。”疏雲︰“假馬者,謂獲禽取算之籌。罰者,謂效功時,爭禽不審,即罰去其籌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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