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◎姓同源異為婚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清•惠棟 書名︰九曜齋筆記

    《魏氏春秋》曰︰“司空東萊王基,當世大儒,豈不達禮?而納司空王忱女,以姓同源異故也。”(《御覽》五百四十一)

    鄭樵《氏族略》曰︰“氏同姓不同者,婚姻可通,姓同氏不同者,婚姻不可通。奈何司馬子長、劉知幾謂周公為姬旦、文王為姬伯乎?三代之時,無此語也。”(《潛邱札記》)

    《潛邱札記》曰︰“鄭樵有言︰氏不同而姓同不可為婚姻,若僅氏同,如孔子之孔出于子,孔文子之孔出于吉,鄭有二孔氏出于姬,此三孔固可相為婚。何者?姓不同,故說是矣。余謂︰亦有姓同如黃帝之子十二姓,有已姓,傳至春秋為莒子、為郯子。祝融之後八姓,亦有已姓,傳至商末為有甦氏,周初為甦忿生。此二已何妨為婚姻!何者?以各有其所得之姓不同德故。此亦從來論氏族者所未及也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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