瘧病脈證並治第四
證二條 方六首
師曰︰瘧脈自弦,弦數者多熱,弦遲者多寒。弦小緊者下之差,弦遲者可溫之,弦緊者可發汗、針灸也,浮大者可吐之,弦數者風發也,以飲食消息止之。
病瘧,以月一日發,當以十五日愈,設不差,當月盡解。如其不差,當雲何?師曰︰此結為 瘕,名曰瘧母,急治之,宜鱉甲煎丸。
鱉甲煎丸方
鱉甲十二分(炙) 烏扇三分(燒) 黃芩三分 柴胡六分 鼠婦三分(熬)干姜三分 大黃三分 芍藥五分 桂枝三分 葶藶一分(熬) 石韋三分(去毛) 厚樸三分 牡丹五分(去心) 瞿麥二分 紫葳三分 半夏一分 人參一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