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 駕馭文武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明•黃瑜 書名︰雙槐歲鈔

    國家所以駕馭文武者,惟擢用與承襲而已。文則藩桌,武則衛所,內外弛張,使恩威莫測,惟文廟為然。永樂初,擢前工部右侍郎張顯宗為交左布政使,右通政兼中允儀智為湖廣右布政使。十年十二月,擢進士周文褒為河南左布政使,黃澤為左參政,陳祚為右參議,監生粱通為河南按察使,進士楊政、監生劉智為副使。十一年四月,升兵部右侍郎徐銘為山西左布政使,戶部右侍郎張春為右布政使,鴻臚寺右少卿王圯為山西按察使。十八年閏正月,人材十三人。擢左布政使四人︰馬麟湖廣,盛頤江西.俞景周山東,周克毅廣西。右布政三人︰孫豫山西、江潤河南、艾瑛浙江;左參政二人︰陸勉四川,吳衡陝西。右參政二人︰楊敬福建,李泰廣東。右參議二人︰趙瑛江西,金恕山西。皆以布衣而躋方面極品,尤異事也。相傳文皇夜夢十三人共扶一殿柱,又一馬遍身生鱗。明日引見數合,而麟居首,故有是命。七年二月,御史林道、許信、于賢,以在任平常,送泰寧侯處為辦事官。至十九年正月二十一日,陽武侯薛祿,于奉天門口,奏三人辦事勤謹,今十二年矣,奉旨送吏部還職。又有發充交為吏,如給事中羅亨信者,或充驛夫者,後皆復官,不能盡記也。武官子弟襲職,洪武故事。初比試不中,許襲職,支半俸。逾二年復試,支全俸。不中,仍減半。又二年,亦如之。三試不中,發充軍。子患殘疾、不能承襲者,月支俸三石。十年內有子,仍襲祖職;十年外,不準襲,令為民。永樂中,命一試不中,戍開平;再試不中,戍交;三試不中,戍煙瘴之地。以警勵之。行五年而復舊例。其以奉天征討得功者,謂之新官,子弟年十六承襲,且免比試。子患殘疾者,給全俸終身;十年後有子,俱準承襲。視舊官優厚甚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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