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七 莊周亂名實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明•黃瑜 書名︰雙槐歲鈔

    偶讀莊周之書,觀其論事之體,如懸河立海,電馳霆擊,龍蛇走陸,而雲煙綺天,令人驚喜而不能已。至其荒唐誕放,啟天下後世亂名實而紊載籍,是則可以憑怒也,周之罪大矣。蓋其稍據實事,附人己說,如《接輿之歌》者是也,而聖賢行跡自此不足信。詭為姓名,恣其伸喙,如肩吾、連叔之問答者是也。

    而古人姓名自此不足信。虛實相半,是非交雜,如意而子問許由。仲尼見老聃之類是也,而天下實理自此不足信。自周之書行,而古今之事紛糅顛錯,虛實混為一途,而不可盡識矣。

    其尤甚者,則姓名之詭撰,足以眩人之听聞,非若事跡之尚可稽也。余嘗謂編輯類書,當分實事、寓言二科,以精別之,斯為無弊。且以小說諸書考之︰如牛僧孺之《玄怪錄》,郭元振《烏將軍事》,本寓言也,祝穆于《事文類聚》,則以為實。魏泰之《碧雲》所載司馬光營妓事,本謗詆也,陰復春于《韻府群玉》則以為實。《龍城記》所載趙師雄夢梅花事,本戲筆也。《惠州志》則以為實。《梁四公記》所載姓名,本不知所據也,王應麟于《姓氏篇》則以為實。《開元天寶遺事》所載張彖冰山事,有無本不可知也,《資治通鑒》則以為實。似此之類,未易枚舉。溯其所自,則莊周啟之也。《六經》、《語》、《孟》之書,瑩潔純粹,有其事則書,未有詭撰其事者,有其人則書,未有詭撰為人姓名者。經于秦火,壞于漢儒,蓋猶有致疑于其間者矣。然則小說孟浪、無稽之浮談,其可據以為實乎?故嘗以為自《六經》、《語》、《孟》諸儒正說之外,大半皆烏有、無是公也,豈非莊周作俑之罪哉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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