齐民要术卷第十 桃九

类别:子部 作者:贾思勰(北魏) 书名:齐民要术

    桃九

    《汉旧仪》曰:“东海之内度朔山上,有桃,屈蟠三千里。其卑枝间,曰东北鬼门,万鬼所出入也。上有二神人:一曰‘荼’,二曰‘郁■(一)’,主领万鬼:鬼之恶害人者,执以苇索,以食虎。黄帝法而象之,因立桃梗于门户,上画荼、郁■,持苇索以御凶鬼;画虎于门,当食鬼也。”(■音垒(二)。《史记》注作“度索山”(三)。)

    《风俗通》曰:“今县官以腊除夕,饰桃人,垂苇索,画虎于门,效前事也。”

    《神农经》曰:“玉桃,服之长生不死。若不得早服之,临死日服之,其尸毕天地不朽。”

    《神异经》曰:“东北有树,高五十丈,叶长八尺,名曰‘桃’。其子径三尺二寸,小核,味和,食之令人短寿。”

    《汉武内传》曰:“西王母以七月七日降,……令侍女更索桃。须臾以玉盘盛仙桃七颗,大如鸭子,形圆色青,以呈王母。王母以四颗与帝,三枚自食。”

    《汉武故事》曰:“东郡献短人,帝呼东方朔。朔至,短人因指朔谓上曰:‘西王母种桃,三千年一着子。此儿不良,以三过偷之矣。’”

    《广州记》曰(四):“庐山有山桃,大如槟榔形,色黑而味甘酢。人时登采拾,只得于上饱啖,不得持下,--迷不得返。”

    《玄中记》曰:“木子大者,积石山之桃实焉,大如十斛笼。”

    甄异传曰:“谯郡夏侯规亡后,见形还家。经庭前桃树边过,曰:‘此桃我所种,子乃美好。’其妇曰:‘人言亡者畏桃,君不畏邪?’答曰:‘桃东南枝长二尺八寸向日者,憎之;或亦不畏也。’”

    《神仙传》曰:“樊夫人与夫刘纲,俱学道术,各自言胜。中庭有两大桃树,夫妻各■其一:夫人■者,两枝相斗击;良久,纲所■者,桃走出篱。”

    (一) “荼”、“郁■”,亦作“神荼、郁垒”,读“伸舒、郁律”的音。

    (二) “■音垒”,金抄、明抄、湖湘本作大字正文,他本改作双行小注,应是小注,兹改正。

    (三) 这是指《史记》注对“度朔山”的异文,疑系后人加注。原注见《史记.五帝本记》“帝颛顼”下“东至于蟠木”句裴骃《集解》引《海外经》。

    (四) 《广州记》有裴渊撰和顾微撰二种,均已亡佚。此条《太平御览》卷九六七引作裴渊《广州记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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