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八 161、沐浴佩玉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洪邁(南宋) 書名︰容齋隨筆

    “石駘仲卒,有庶子六人,卜所以為後者,曰︰“沐浴佩玉則兆。”五人者皆沐浴佩玉。石祁子曰︰‘孰有執親之喪而沐浴佩玉者乎?’不沐浴佩玉。”此《檀弓》之文也。今之為文者不然,必曰︰“沐浴佩玉則兆,五人者如之,祁子獨不可,曰︰‘孰有執親之喪若此者乎?’”似亦足以盡其事,然古意衰矣。

    譯文︰

    (春秋時代衛國大夫)石騎仲去世,沒有嫡子,只有庶出的兒子六人,于是請掌卜的人卜佔那個兒子可以立為後人,掌卜人說︰“如果沐浴並佩帶玉器就能得到吉兆。”于是其中五人都去沐浴佩玉。只有石祁子說︰“(居喪應該穿著喪服,悲哀憔悴),哪有在父親喪事期間而沐浴佩玉的人呢?”他就不沐浴佩玉。這是《 禮記• 弓》 篇中的一段文字。如今寫文章的人卻不這樣寫,必定寫道“沐浴佩玉就能得到吉兆,五人就這樣作,單單祁子不這樣作,還說︰‘哪有在父親喪事期間象這樣子的人呢?'” 似乎也足能概括出這件事,然而古文中的意思就減弱多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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