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五 娶巫女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清•褚人獲 書名︰堅瓠廣集

    譚輅。載浚乃縣祠唐後二山。眾巫每歲取民女為公嫗。有妨嫁娶。前後守令。莫敢禁。宋均命今後為山娶者。皆娶巫家女。勿擾良民。其事遂絕。較之西門豹投巫之事。更不惡而嚴。從政者所當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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