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三九事 李辛償冤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宋•洪邁 書名︰夷堅志全集

    宣和末。饒州庾人李辛。為吏凶橫。郡人仄目。因大雪入府治。一人遇諸涂。辛被酒恃力。奮拳擊死之。觀者如堵。恐累己。絕不言。辛舍去。街卒以為暴亡。呼其家人葬之。辛益自肆。所居在城外。夜多逾垣歸。經三歲。忽遇死者曰。吾尋汝久。乃在此邪。辛歸語其妻甚懼。明日死。辛家養數鹿。每以竹擊柱。則應聲而至。戶曹白生。以七月勒令市鹿。不可得。為之呼所養者。才擊竹。一最大鹿至。乃殺之。取肉以應命。召所知洪端。共食其余。經日辛死。咸以為中毒。不知為冤鬼所殺也。洪端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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