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五十八事 趙善文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宋•洪邁 書名︰夷堅志全集

    撫州金溪縣。有神廟甚靈顯。所請者施金帛。無虛日。積錢至二千緡。宗室善文過廟。心資其利。焚香禱曰。損有余。補不足。人神一也。善文至貧。願神以二十萬見假。不然。將白于官。悉籍所有而焚廟。神雖怒。若我何。既禱即呼廟祝取錢。祝無辭以卻。但曰。神許則可。善文取杯擲之。連得吉卜。再拜謝。運鏹以出。如是十年。夢神來謂曰。曩日所貸。今可償矣。夢中窘甚。約以緡錢還之。神不可。曰。此特虛名耳。又欲倍其數。亦不可。善文計窮。以情告曰。一時失計為人。今實無可償。願神哀釋。神沉思良久。曰。必無錢見歸。但誦金剛經。每卷可折一千。他無以為也。既覺而懼。遂遽齋戒。取經諷讀。凡三日得二百過。默禱以謝之。後不復夢。陳寅伯明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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