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八十七事 佛救宿冤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宋•洪邁 書名︰夷堅志全集

    臨安民張公子者。嘗至一寺。見敗屋內古佛無手足。取歸莊嚴供事之。歲余即有靈響。其家吉凶事。輒先告之。凡二三十年。建炎間。金人犯臨安。張竄伏眢井。似夢非夢。見所事佛來與之別。曰、汝有難當死。吾無策可救。緣前世在黃巢亂中。曾殺一人。其人今為丁小大。明日當至此。殺汝以報。不可免矣。張怖懼。明日果有人攜矛臨井。叱張令出。既出即欲刃之。張呼曰。公非丁小大乎。其人駭問曰。何以知我名氏。具告佛語。其人憮然擲刃于地。曰、冤可解不可結。汝昔殺我。我今殺汝。汝後世又當殺我。何時可了。今釋汝以解之。然汝留此。必為後騎所戕。且與我偕行。遂令相從數日。度其脫也。乃遣去。丁生蓋河北民。為金人簽軍者。三事皆陳季若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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