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十九事 昌国商人
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夷坚志全集

    宣和间。明州昌国人有为海商。至巨岛泊舟。数人登岸伐薪。为岛人所觉遽归。一人方溷不及下。遭执以往。缚以铁绠。令耕田。后一二年稍熟。乃不复絷。始至时。岛人具酒会其邻里。呼此人当筵烧铁箸灼其股。每顿足号呼。则烘堂大笑。亲戚间闻之。才有宴集。必假此人往。用以为戏。后方悟其意。遭灼时忍痛啮齿不作声。坐上皆不乐。自是始免其苦。凡留三年。得便舟脱归。两股皆如龟卜。张昭时为县令。为大人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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