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十九事 歐十一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宋•洪邁 書名︰
夷堅志全集
湖州民歐十一。坐誤殺人。配廣中。其妻在家齋素。日誦觀音。歐在配所。見一僧。呼曰、汝家妻孥極念。汝欲歸否。曰、固所願。遂出藥。擦其腕。初無痛楚。腕已墮地。血流不止。僧曰、可持以告官。當得歸。收汝斷手。勿失也。歐如言得放還。及中途。復見僧曰。汝斷手在否。曰在。取而續之。吻合如初。三事皆李檉與幾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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