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三十八事 馬簡冤報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宋•洪邁 書名︰
夷堅志全集
秦州人馬簡。本農家子。因刈粟田間。有婦人竊取其遺穗。為所毆。至折足而死。里胥執赴府。簡長六尺余。軀干偉然。府帥奇其人。曰、汝肯為兵。吾宥汝。簡從命。遂黥為卒。後童貫擇健兒好身手者為勝捷軍。簡隸馬兵。罷後從張淵道侍郎為僕。張公為桂林守。嘗令曝畫于檐間。簡取三足木床登之。才一級。失足而墜。旁觀者以為無傷。簡起坐。大聲呻痛。曰、損我腳矣。拔所佩小刀欲自刺。人急視之。則骨廉骨已出。傷處流血如注。簡曰、方登梯時。覺眼界昏然。如人自空推我下。故跌。乃自言舊事。曰、必此冤為之。數日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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