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三十八事 魚顧子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宋•洪邁 書名︰
夷堅志全集
井度為成都漕。出行部。至蜀州新津。買魚于江。其重數斤。命庖人 之。方操刀間。魚躍入水中。庖懼得罪。有漁舟過其下。乃鄭重囑之。許以千錢。約必得如前魚巨細相若者。漁人問向所買處。曰、去此一里許。得之江潭窟中。漁人即鼓桌往所指處。一舉網。獲長魚以還。庖視之。乃適所墜者也。蓋方春時。魚產子葦間。其母日往來顧之。至成魚乃去。或母獲則子不能育。故漁者以是候之雲。杜莘老起莘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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