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六十五事 碧澜堂
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夷坚志全集

    南康建昌县民家。事紫姑神甚灵。每告以先事之利。或云下江茶贵可贩。或云某处乏米。可载以往。必如其言。获厚利。一日书来曰。来日贵客至。宜善待之。其家夙戒子弟奴仆数辈候门。尽日无来者。将阖门。而一丐者至。即延以入。为具沐浴更衣。丐者虽喜过望。而惧其家或事神杀己。恳请曰。虽乞丐至贱。亦惜微命。幸贷其死。主人告以昨日之故。丐者曰。若然。幸复致祷。将得自询之。始焚香而神至。书九字于纸上曰。吁。君忘碧澜堂之事乎。丐者观之则闷绝。久之方苏。泣而言少年时本富家子。与一倡有终身之约。惮父母不容。遂挟以窜。已而窘穷日甚。又虑事败。因至吴兴。游碧澜堂。乘醉推倡入水。遂亡命行丐。今公家所致。盖其冤也。言已复泣。其家赠以数百金遣去。自是不复事神云。三事李绍祖说。


如果你对夷坚志全集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 点击这里 发表。
重要声明:典籍《夷坚志全集》所有的文章、图片、评论等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