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三十四事 王通直祠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宋•洪邁 書名︰夷堅志全集

    福州人王純、字良肱。以通直郎知建州崇安縣。方治事。食炊餅未終。急還家。即僕地死。死之二日。眾僧在堂梵唄。王家小婢。忽張目叱僧曰、皆出去。吾欲有所言。舉止語音。與良肱無異。遂據榻坐。遣小史招丞簿尉。丞簿尉至。錄事吏亦來。婢色震怒。命左右擒吏下。杖之百。語邑官曰。殺我者此人也。吾力可殺之。為其近怪。故以屬公等。吾未死前數日。得其一罪甚著。吾面數之曰。必窮治汝。其人忿且懼。遂賂庖人置毒。前日食餅半即覺之。蒼黃歸告。欲與妻子語。未及而絕。幸啟棺視之。可知也。丞以下皆泣。呼匠發之。舉體皆潰爛為黑汁。始詰問吏。吏頓首辭服。並庖人皆送府。府以其無主名。不欲正刑。密斃之于獄。邑中令為立廟。曰王通直祠雲。王嘉叟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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