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九十事 二盗自死
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夷坚志全集

    族弟、爟。绍兴十八年。为坑冶司检踏官。自鄱阳如信州。与县小胥某偕行。至余干。族人为尉。以酒肴犒从者。小胥空腹饮数杯。醉不能起。爟先行。待之终日不至。越三日、遣一介还。缘道访之不得。胥有端砚甚大。酷爱之。常置腰间。是日乘醉行。有两人视其腰下。疑为白金也。杀之。探其物非是。乃束以菅荐。投诸江。略无一人知者。明年。二盗共在一处。白昼扰扰。如与人争辩状。自言曰。曩实误杀汝。吾过矣。为傍人说去年事。归及家皆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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