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五十四事 馬妾冤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宋•洪邁 書名︰夷堅志全集

    蜀婦人常氏者、先嫁潭州益陽楚椿卿。與嬖妾馬氏、以妒寵相嫉。乘楚生出。棰殺之。楚生仕至縣令死。常氏更嫁鄱陽程選。干道二年二月。就蓐三日。而子不下。白晝見馬妾持杖鞭其腹。程呼天慶觀道士徐仲時咒治。且飲以法水。遂生一女。即不育而妾怪愈甚。常氏日夜呼。告其天曰、鬼以其死時杖杖我。我不勝痛。語之曰、我本不殺汝。乃某婢用杖過當。誤盡汝命耳。鬼曰、皆出主母意。尚何言。程又呼道士。道士敕神將追捕之。鬼謂神將吾負至冤以死。法師雖尊。柰我理直何。旁人皆見常氏在床。與人辨析良苦。道士念終不可致法。乃開以善言。許多誦經咒為冥助。鬼頷首即舍去。越五日復出。曰、經咒之力。但能資我受生。而殺人償命。固不可免。常氏曰、如是吾必死。雖悔之。無可柰何。然此妾亡時。有釵珥衣服。其直百千。今當悉酬之。免為他生之禍。呼問之曰、汝欲銅錢耶。紙錢邪。笑曰、我鬼非人。安用銅錢。乃買寓鏹百束。祝焚之。煙絕而常氏殂。時三月六日也。


如果你對夷堅志全集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,請 點擊這里 發表。
重要聲明︰典籍《夷堅志全集》所有的文章、圖片、評論等,與本站立場無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