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七十七事 子夏蹴酒
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夷坚志全集

    湖州学。每岁四仲月。堂试诸生。三场誊录封弥。与常试等。其中选首者。郡饷酒五尊。第二第三人三尊。第四第五人两尊。绍兴二十一年。唐嘉猷尧封为教授。既试将揭榜。游学进士福州人陈炎。梦登大成殿。夫子赐之酒五尊。子夏怒形于色。举足蹴其二。觉而异之。以语同舍生。及榜出。名在第二。嘉猷告之曰。君本居魁选。坐误引子夏事。故少贬。始验所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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