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七十七事 沈押錄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宋•洪邁 書名︰夷堅志全集

    紹興二十七年冬。湖州長興縣沈押錄。因公事追赴郡獄。系兩月。乃得釋。時已逼冬至。沈晚出門。欲通夕步歸。雖天氣昏暝。不暇止。行四十余里。夜過半。逢一民居。駐立戶外。須臾女童開門。問何人。告之故。女曰。村落近多盜。緩急或生事。不若入門內宿。沈亦念不可前進。乃從之。女又曰。娘子今夜獨宿後房。君試入。當有好事。沈不答。又言之。沈曰。恰打官方了來。那敢作此罪過。女曰。無妨也。強邀至數四。沈求湯洗足。女童即入。以大盆盛湯付沈。沈洗足已。取腰間小書刀削爪。刀才出鞘。宅與人及盆皆不見。身正坐一冢上。急舍去。乃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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