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三十七事 翁起予
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夷坚志全集

    翁起予商友。家于建安郭外。去郡可十里。上元之夕。约邻家二少年。入城观灯。步月松径。行未及半。遇村夫荷锄而歌。二少年悸甚。不能前。但欲宿道傍民舍。翁扣其故。一人曰、适见青面鬼持刀来。一人曰、非也。我见朱髟鼠豹裈持木骨朵耳。翁为证其不然。明旦方入城。其说青面者不疾而卒。朱髟鼠者得疾还死于家。翁独无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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