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四十四事 郭簽判女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宋•洪邁 書名︰夷堅志全集

    湖州德清縣寶覺寺。頃有郭簽判。女柩于僧房。出與人相接。大為妖害。後既徙葬。而物怪如初。寺中扃此屋三間。不敢居。久之。侍衛步軍遣將卒來近郊牧馬。宗室子趙大。詣寺假屋沽酒。僧雲、無閑舍。獨彼三間。以鬼故。不為人所欲。然非所以處君也。趙曰得之足矣。吾自有以待之。即日啟門。通三室為一。正中設榻。枕劍而臥。夜漏方上。女已颯然出。艷鮮服立于前。趙曰、汝何人。何為至此。笑而不言。問之再三。皆不對。趙遽起抱之。頗窘畏。為欲去之狀。俄頃間如煙霧而散。懷中了無物。自是帖然。趙居之十余年。不復有所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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