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五十五事 四眼狗
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夷坚志全集

    建阳黄德琬。买一犬纯黑。而眉下两点白如眼然。因呼为四眼。居三岁。田仆陈六来告曰。宅主众犬。屡啮杀羊。验之而信。家凡六犬。命悉击杀之。勿令遗类。以相教习。五犬死。独四眼佚去。过两夕。来梦于黄妻云。官欲尽杀犬。我实无罪。平生不咬羊。只在后门夜守贼。愿免一死。妻言之于黄。明日再究诘。果不与同类混迹。心欲贷之。已复归矣。自是真宿后墙下。又七年尚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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