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八十四事 雷击王四
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夷坚志全集

    临川县后溪民王四。事父不孝。常加殴击。父欲诉于官。每为族人劝止。干道六年六月。又如是。父不胜忿。走诣县自列。王四者持二百钱。遮道与之。曰。以是为投状费。盖言其无所畏惮也。父行未半里。大雷雨忽作。急避于旁舍。雨止而出。闻恶子已震死。趍视之。二百钱乃在其胁下皮内。与血肉相连。父探怀中所携。已失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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