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九十二事 陈媳妇
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夷坚志全集

    宣和四年。京师鬻果小民子。夜遇妇人。艳妆秀色。来与语。邀至一处。相与燕狎。颇得衣物之赠。自是夜夜见之。所获益多。民服饰骤鲜华。而容日羸悴。医巫不能愈。有禁卫典首刘某。持斋戒不食。但啖乳香饮水。能制鬼物。都人谓之吃香刘太保。民父母偕往豤祈。刘呼视其子曰、此物乃为怪耶。吾久疑其必作孽。今果尔。即共造产科医者陈媳妇家。陈之门刻木为妇人。饰以衣服冠珥。稍故暗则加采绘。而更新其衣。自父祖以来有之。不记岁月矣。刘揭其首幂。令民子视之。则宛然夜所见者。乃就其家设坛位。步柄Ν(正)沧鞣ā>倩鹚氖九炬焚之。怪遂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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