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十三事 天門授事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宋•洪邁 書名︰夷堅志全集

    贛州寧都縣胡太公廟。其神名雄。邑民也。生有異相。顧自見其耳。死而著靈響。能禍福人。里中因為立祠。崇寧初、邑士孫勰志康、夢白須翁邀至其家。問曰、如何可得封爵。孫意其神也。告曰、宜行陰功。無專禍人。翁曰、吾豈禍人者。吾為天門授事。日掌此邦人禍福。必左右竊聞之。托吾所雲。妄出擾惑爾。孫曰、歲時水旱。最民所急。若能極力拯濟。則縣令郡守。必以上于朝。封爵可立致也。覺而審其為太公。五年丙戌、縣大火。禱于祠。俄頃風雲怒起。如有物驅逐之。火即滅。縣以事白府。奏賜博濟廟。明年。遂封靈著侯。噫神既受職于天。猶規規然慕世之榮名。唯恐不得。乃知封爵之加。固非細事。孫公夢中能曉神如是。可謂正士矣。黎作記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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