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二十六事 李婦食醋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宋•洪邁 書名︰
夷堅志全集
世人飲啄之物。各有冥籍。傳記所載。及丙志所書材V弟婦豬肉。皆是也。泉南為海錯崇觀之地。杯盤之間。非醋不可舉箸。李氏一婦。獨不能飲涓滴。其弟因夢入冥對事。臨放還。過廊廡諸曹局。見門上榜曰、食料案。就視之。正得泉州一簿。白吏借檢視。于女兄之下。每日所食。縴細悉具。但無醋字。乃取筆書醋半升三字。及寤而病瘳。女兄自是日遂啖醋如常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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