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三十五事 高县君
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夷坚志全集

    绍兴二十四年、保义郎李琦。监和州东关镇税家颇丰赡。有高指使者。赴官舒州。与其妻来谒。愿贷钱五万为行装。约终任偿倍息。李如其数假之。高既满任。欲如约。妻曰、百千不易办。幸相去远。彼未必来索。姑俟他日可也。高然其计。归涂过和州。不见李。后三年。李为黄州巡辖官。方昼倦卧。见高妻披骡皮来。拜堂上云、负公家钱久。今来奉偿。未及答。径趍马p。李惊觉。p卒报马生牝骡。往视之。正卧母旁。未能动。李咨叹良久。与语曰、高大夫借钱。我固不介意。那至此。若果县君也。盍起行。应声跳跃行数步。李大惊异。遗书扣高生。其妻正用是日死。李饲养此骡不忍乘。外人或欲见。则徐徐牵以出。但呼为高县君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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