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三十五事 周三郎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宋•洪邁 書名︰夷堅志全集

    潁昌舞陽縣石柱村。去縣十余里。路中素有怪。村民李順者、入縣酣醉。抵暮跨驢歸。出門未遠、或自後呼其姓名。曰、我乃汝比鄰周三郎。適往縣市干事回。腳氣忽發。步履絕艱苦。汝能與我共載還家。當作主人以報。順雖醉。尚亦知此地物怪。不敢應。亦不反顧。其人怒曰、相與鄰里。無人情如此。吾必與汝同此驢。語畢、已坐于鞍橋後。順甚窘。密解所服絛。轉手並系之。加鞭亟行。漸近家。遽連聲欲下。曰、須奏廁。順復不對。又曰、汝且回頭看我。言至再三。順佯若不聞。到家寂寂無聲。呼其子就視。乃朽棺板也。斧而焚之。路怪由是遂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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