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 ○兩神相毆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清•袁枚 書名︰子不語

    孝廉鐘悟,常州人,一生行善,晚年無子,且衣食不周,意郁郁不樂。病臨危,謂其妻曰︰“我死慎毋置我棺中。我有不平事,將訴冥王。或有靈應,亦未可知。”隨即氣絕,而中心尚溫,妻如其言,橫尸以待。

    死三日後,果甦,曰︰我死後到陰間,所見人民往來,與陽世一般。聞有李大王者,司賞善罰惡之事。我求人指引到他衙門,思量具訴。果到一處,宮殿巍峨,中坐尊官。我進見,自陳姓名,將生平修善不報之事一一訴知,且責神無靈。

    神笑曰︰“汝行善行惡,我所知也;汝窮困無子,非我所知,亦非我所司。”問︰“何神所司?”曰︰“素大王。”我心知“李”者,“理”也︰“素”者,“數”

    也。因求神送至素王處一問。神曰︰“素王尊嚴,非如我處無人攔門者。我正有事要與素王商辦,汝可隨行。”少頃,聞呼騶聲,所從吏役,皆整齊嚴肅。

    行至半途,見相隨有瀝血者曰“受冤未報”,有嚼齒者曰“逆黨未除”,有美婦人而拉丑男者曰“夫婦錯配”。最後有一人袞冕玉帶,狀若帝王,貌偉然而衣履盡濕,曰︰“我,周昭王也。我家祖宗,自後稷、公劉,積德累仁,我祖父文、武、成、康,聖賢相繼,何以一傳至我,而依例南征,無故為楚人溺死。幸有勇士辛游靡長臂多力,曳我尸起,歸葬成周,否則徒為江魚所吞矣。後雖有齊侯小白借端一問,亦不過虛應故事,草草完結。如此奇冤,二千年來絕無報應,望神替一查。”李王唯唯。余鬼聞之,紛紛然俱有怒色。鐘方悟世事不平者,尚有許大冤抑,如我貧困,固是小事,氣為之平。

    行少頃,聞途中唱道而至曰︰“素王來。”李王迎上,各在輿中交談。始而絮語,繼而忿爭,嘵嘵不可辨。再後兩神下車,揮拳相毆。李漸不勝,群鬼從而助之,我亦奮身相救,終不能勝。李神怒雲︰“汝等從我上奏玉皇,听候處分。”

    隨即騰雲而起,二神俱不見。

    少頃俱下,雲中有霞帔而宮裝者二仙女相隨來,手持金尊玉杯,傳詔曰︰“玉帝管三十六天事,無暇听些些小訟。今贈二神天酒一尊,共十杯。有能多飲者,便直其事。”李神大喜,自稱“我量素佳。”踴躍持飲,至三杯,便捧腹欲吐。素神飲畢七杯,尚無醉色。仙女曰︰“汝等勿行,且俟我復命後再行。”

    須臾,又下,頒玉帶詔曰︰“理不勝數,自古皆然。觀此酒量,汝等便該明曉。要知世上凡一切神鬼聖賢,英雄才子,時花美女,珠玉錦繡,名書法畫,或得寵逢時,或遭凶受劫,素王掌管七分,李王掌管三分。素王因量大,故往往飲醉,顛倒亂行。我三十六天日食星隕,尚被素王把持擅權,我不能作主,而況李王乎!然畢竟李王能飲三杯,則人心天理,美惡是非,終有三分公道,直到萬古千秋,綿綿不斷。鐘某陽數雖絕,而此中消息非到世間曉諭一番,則以後告狀者愈多,故且開恩增壽一紀,放他還陽,此後永不為例。”鐘听畢還魂。又十二年乃死。常語人雲︰“李王貌清雅,如世所塑文昌神;素王貌陋,團團渾渾,望去耳、目、口、鼻不甚分明。從者諸人,大概相似,千百人中,亦頗有美秀可愛者,其黨亦不甚推尊也。”鐘本名護,自此乃改名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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