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七 ○狐仙冒充觀音三年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清•袁枚 書名︰子不語

    杭州周生,從張天師過保定旅店,見美婦人跪階下,若有所祈。生問天師,天師曰︰“此狐也,向我求人間香火耳。”生曰︰“盍許之?”天師曰︰“彼修煉有年,頗得靈氣,若與香火,恐恣威福,為人間祟。”生愛其美,代為祈請。

    天師曰︰“難卻君情,但令受香火三年,毋得過期可也。”命法官批黃紙付之去。

    三年後,生下第出都,過甦州,聞上方山某庵觀音極著靈異,將生禱焉。至山下,同禱者教以步行,曰︰“此山觀音甚靈,凡肩輿上山者,中道必僕。”生不信,肩輿上山。未數十武,杠果折,生墜地,幸無所傷,遂下輿步行。入廟,見香燭極盛,所謂觀音者坐錦幔中,勿許人見。生問僧,僧曰︰“塑像太美,恐見者輒生邪念故也。”生必欲啟視。果極妖冶,不類他處觀音。諦視之,頗似曾相識者。良久恍然,是旅店中婦人。生大怒,指而數之曰︰“汝昔求我說情,故得此香火。汝乃不感我恩而壞我輿,何太沒良心也?且天師只許汝受香火三年,今已過期,戀此不去,豈竟忘前約乎?”語未畢,像忽撲地碎,僧大駭,亦無可奈何。俟生去,糾金為之重塑,而靈響從此寂然。


如果你對子不語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,請 點擊這里 發表。
重要聲明︰典籍《子不語》所有的文章、圖片、評論等,與本站立場無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