錢方伯琦、蔡觀察應彪未第時,有友吳某招飲。其家素奉狐仙。二人與群客至其家,候至日晚,腹已枵矣,不見酒肴,心以為疑。少頃,主出,有愧色,曰︰“今日飲諸公,肴已全備,忽為狐仙攝去,奈何?”眾客疑吳惜費,以狐為推。
蔡公曰︰“主人若果治具,必有水漿痕跡,盍往廚房視之?”往驗,則余火未熄,盤碗姜豉之物尚在,始知吳非誑言。眾客欲散,獨蔡公大呼曰︰“果狐仙在此,我有一言奉問︰今年乙卯秋闈,我輩皆下場人,如有一個中者,狐仙還我酒肴;如無一人中者,狐仙竟全啖之。我等亦沒興在此飲酒。”言畢,出。未久,主人大笑來曰︰“恭喜諸公,酒肴都全還在案矣,今年必有中者。”于是群客歡飲而罷。是年,錢公登第,蔡遲一科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