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 ○紫姑神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清•袁枚 書名︰子不語

    尤琛者,長沙人,少年韶秀。偶過湘溪野,廟塑紫姑神甚美,愛之,手摩其面而題壁雲︰“藐姑仙子落煙沙,玉作闌干冰作車。若畏夜深風露冷,槿籬茅舍是郎家。”

    是夜三鼓,聞有叩門者,啟之,曰︰“紫姑神也。妾本上清仙女,偶謫人間,司雲雨之事。蒙郎見愛,故來相就。若不以鬼物見疑,願薦枕席。”尤狂喜,攜手入室,成伉儷焉。嗣後每夜必至,旁人不能見也。手一物與尤曰︰“此名‘紫絲囊’,吾朝玉帝時織女所賜,佩之能助人文思。”生自佩後即入泮,舉于鄉,成進士,選四川成都知縣。女與同行,助其為政,發奸摘伏,有神明之稱。

    忽一日謂尤曰︰“今日置酒,與郎為別,妾將行矣。妾雖被謫譴,限滿原可仍歸仙籍。以私奔故,無顏重上天曹;地府又以妾本上界仙人,不敢收之鬼。

    自念此身飄蕩,終非了計,雖托足君門,尚無形質,不能為君生育男女。昨將此情苦求泰山神君,神君許將妾名收置冊上,照例托生。十五年後,可以重續愛緣,永為夫婦,未知君能勿娶,專相待否?“尤唯唯,不覺涕下。女亦淒然,大慟而去。自此,尤作官不如前時之明,因掛誤革職。人有求婚者,毅然拒之,年四旬,猶只身也。如是者十五年。

    房師某學士,愍其鰥居,為議婚。生又堅拒,並道所以。學士大駭,曰︰“若果然,則吾堂兄女是已。吾堂兄女生十五年,不能言,但能舉筆作字。每聞人議婚,必書‘待尤郎’三字,得毋即汝乎?”拉尤至兄家,請其女出見。女隔簾書“紫絲囊在否?”尤解囊呈驗,女點首者三,遂擇日成婚。合巹之夕,女仰天一笑,即便能言。然從此絕不記前生原委,如尋常夫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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