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一 ○劉貴孫鳳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清•袁枚 書名︰子不語

    阜陽王尹,遣家人劉貴偕役孫鳳至江寧公干。鳳素強悍,好管世上不平事。

    正月二日,貴邀鳳晨飲淮清橋,鳳于稠人中戟手罵曰︰“新歲非索債之時,酒店非肆毆之地,渠可欺,我不可欺!”為扯拽衛護之狀。同伴不解其故,方欲問之,鳳忽瞑目雲︰“彼負我債,我遲至數十年,蹤跡七千餘里,今才獲之。干汝何事,乃為放去?汝既放彼,汝當代償。”語畢,自批其頰,眾共持之。俄而口涎目瞪,頹然倒地,眾舁之旋寓。

    少頃甦雲︰“我入店見市中一人,額有血痕,狀類乞丐,手ㄏ一儒生討債,捶吐交下。儒生不勝痛,遍向市人求救,無一應者。我心不平,忿然大罵。其人驚釋手,儒生趨避我右。其人來奪,我拳揮之。格斗間,儒生遂走,不知所往。

    不料索債人遂為我祟,然彼時不備,故為所欺。今若再來,當痛捶之。“因以馬鞭自衛。眾見其無恙,稍稍散去,惟貴與同處。

    抵暮。鳳語貴曰︰“其人至門外矣。”方執鞭欲起,而手足皆若被縛,批頰詈罵如前。貴窘揖鳳而言曰︰“汝為何人?渠負汝何債,我當代償。”鳳曰︰“我名王保定,儒生名朱祥,前世負我身價,非錢債也。本今無干,鳳不合強預他人事,故我怒而凌之。承汝代償,果豐,足我勾當,我即去;否則,並將及汝。”

    貴大恐,廣集同伴,買冥鏹數萬。燒畢,乃向貴拱手作謝狀曰︰“十年後再獲儒生,還須拉鳳作證。”于是鳳甦起,而神色散瘁,無復從前矯健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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