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二 ○王老三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清•袁枚 書名︰子不語

    江西陶悔庵行五,妻某氏,偶與姑口角,忽騰身而坐屋瓦上,大笑不止。再三招之,始下,口作北京男子音曰︰“我天津衛王老三,誰人不知?年一百三十歲矣!從北遷南,住此已七十年。此屋是翰林蔣士銓故居,我猶見其初生時也。”

    家人聞之大駭,問︰“汝鬼耶,狐耶?”曰︰“我非鬼非狐,乃半仙也。我所住處被汝家五爺拆毀,使我無安身之所。我權立瓦檐七日,既凍且餓,不得不借寓你家娘子身上,速買面來療饑。”與之面,一啖五斤。五爺者,悔庵也,問︰“五爺並未拆房,何得雲爾?”曰︰“所拆者東廂庭柱下是也。”先是悔庵得古錢千文,欲其生青綠,故掘柱下埋之,不知即此怪所居。問︰“既惱五爺,何以不附五爺身上?”曰︰“彼手內有印,我畏之,故不敢。”悔庵因而自視其手,有紋正方,平素亦不自知也。

    陶太夫人責之曰︰“汝既自稱半仙,便當知男女有別,何以纏擾我家娘子?”

    某氏即作男子揖狀曰︰“我自知非禮,但不附你家娘子身上,恐所求不遂。因知男女有別,故我夜間不許他睡,教他張著眼,所以避嫌疑也。且我高年修道,豈復再有邪念耶?”問︰“何求?”曰︰“送我遷居。”問︰“作何送法?”曰︰“請五爺用有印之手,用紅紙寫王三先生之神位,貼向東湖水邊松樹上,則我去矣。”如其言。又曰︰“我尚需衣冠才去。”乃向紙店買紙衣冠焚之。又大笑曰︰“我布衣也,並未入學,又未捐官,何必用此金頂帽哉?速換!速換!”視店中紙冠,果有金頂,乃去之。悔庵親持紙牌送貼東湖松樹上,聞空中呼謝者再,從此家中平安。

    問其妻,曰︰“我與姑口角時,忽見空中有短而髯者,以手堤我至瓦上,此後我不知矣。”怪在家作鬧時,人問休咎,有中有不中,問多則不答,曰︰“我答何難,但你輩亦須哀憐娘子,省費些中氣。”閑亦作詩數句,文理粗俗,未落款但雲“王三先生高興”六字而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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