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三 ○張光熊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清•袁枚 書名︰子不語

    直隸張光熊,幼而聰俊,年十八,居西樓讀書。家豪富,多婢妾,而父母範之甚嚴。七月七日,感牛郎織女事,望星而坐,妄想此夕可有家婢來窺讀書者否?

    心乍動,見簾外一美女側身立,喚之不應。少頃,冉冉至前。視之,非家中婢也。

    問︰“何姓?”曰︰“姓王。”問︰“居何處?”曰︰“君之西鄰。晨夕見郎出入,愛郎姿貌,故來相就。”張喜,即與同榻。此後每夕必至。

    有家僮伴宿,女謂張曰︰“小奴不宜在此,可麾令遠宿,听喚再至。”張遣奴,奴不肯,曰︰“每夜聞郎君枕席間妮妮軟語,疑有別故。老主人命奴調護郎君,不敢遠離。”張無奈何,以其言告女。女曰︰“無庸,將自困。”是夕,奴未睡熟,被一物攫去,繩縛之,掛西園樹上,奴哀號求郎主救命。女笑曰︰“伊果知罪,遠避即赦之。如敢漏泄,被老主人知者,將倍令受苦。”奴唯唯。即時繩解,奴已在地矣。

    居年余,張漸羸瘦,其父問奴,奴稱郎處無他故,而意色慚沮。父愈疑,自至張齋前伺察。聞帳中有婦女聲,蹋窗直入,揭帳無人,惟枕角有金簪一枝、山查花一朵。父念此地從無山查花,此必妖魅所致,怒將笞張。張不得已,以實告。

    父為迎名僧法官設壇禁咒。女夜間來哭謂張曰︰“天機已泄,請從此辭。”張亦哀慟,臨別問曰︰“尚有相會期乎?”曰︰“二十年後華州相見。”從此遂絕。

    張隨娶陳氏,登進士第,授吳江知縣。推升華州知州,而陳氏卒。其父在家為續娶王某之女,送至華州官署。成婚卻扇之夕,新人容貌,宛如書齋伴宿之人,問年紀,剛二十歲。或曰︰“此狐仙感情欲而托生也。”語從前事,恰不記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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