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四 ○藍頂妖人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清•袁枚 書名︰子不語

    揚州商人汪春山,家畜梨園。有甦人朱二官者,色技俱佳,汪使居徐寧門外花園。一日,鄰家失火,火及園,朱逃出巷。巷西有二美人倚門立,以手招之,朱遂入。二美自稱亦姓汪,春山族妹也。語方濃,一豹裘而藍頂者來,雲是二美之父,年五十許,強朱為婿。朱雖心貪女美,而自訴家貧,無以為聘。藍頂者雲︰“無妨,一切費用,我盡任之。”朱欲回甦告父母,藍頂者雲︰“汝歸甦可也,但吾女貪汝貌而為婚,自知非偶,切勿通知吾佷春山為囑。”朱買舟,同抵閶門。

    語其父。父故木匠,亦以娶媳無力為辭。藍頂者助錢二千為婚費,錢皆康熙通寶,朱絲穿。

    二官攜歸,路遇數捕役尾之,曰︰“此朱繩穿錢乃某紳宦家壓箱錢,汝為盜驗矣。”將擒送官。二官告以故。一市之人聚觀,以為怪。且曰︰“必見藍頂者才釋汝。”二官雲︰“吾岳翁以錢與我,原約今日為婚,少頃新人花轎至矣,君等伺之。”眾以為然。果遠遠聞鼓樂聲,四人皆紅半臂舁花轎至。眾人哄而往,揭簾,一青面獠牙者坐焉。眾大駭,並役亦奔散。二官得脫于禍,急歸家,則藍頂者高坐堂中罵曰︰“吾戒汝勿泄,而汝竟告眾人,且聚而捕我,何昧良若是?”

    呼杖杖之,二女為哀求免。成婚匝月,偕還揚州。

    又歲余,二女置酒謂二官曰︰“緣盡矣,請郎還鄉。”二官不肯,泣,二女亦泣。如是者數日,藍頂者忽來驅逼其女,二官攀衣不放。藍頂者怒,以手撮二官向空中擲之,冥然墜地,及醒,已在虎丘後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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