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鶴峰侍郎之子 ,字醫山,辛巳翰林,能詩文,兼好宋儒理學。燈下讀書,忽兩女子絕美,來與戲狎,李不為動。少頃,李晚膳畢,忽腹中呼曰︰“我附魂茄子上,汝啖茄即啖我也,我已居汝腹中,汝復何逃?”即燈下女子聲。李自此兩目瞠然,若迷若痴,或以手自批其頰;或大雨,首頂一石跪雨中,衣裳淋灕,不敢入內;或對人膜拜,拉之不起。面色黃瘦,日漸不支。
鬼常借李君手作字與人酬答。其同年蔣君士銓往視之,問︰“汝貌甚佳,何不來誘我而必從李君耶?”李手書二字曰︰“無緣。”蔣又問︰“汝絕世佳人,何為居腹中污穢之地?”李手書二字罵曰︰“下足。”
時江西巡撫吳公與侍郎善,乃招李往,為延張天師,設壇于滕王閣。齋三日,誦咒三日,其法官懸牌曰︰“三月十五日拿妖。”臨期,觀者如堵,天師上坐,法官旁坐,令李跪,張其口向法師。法師伸兩指入其口,撮而擲之,一小狐如貓從口中出,呼曰︰“我為姊探信,不料被擒,姊慎毋出。”腹中應聲曰︰“唯。”
方知腹中尚有一妖。
天師封符于壇,投之大江。李微覺神清,而腹中嘆息之聲大作,曰︰“我與汝有宿世冤。因尋汝不著,故拉仙姑同來,不料反為彼禍,使我心轉不安。我愈不饒汝矣。”言畢,腹痛不止。天師問法官︰“李翰林可救乎?”法官取鏡照其腹曰︰“此是翰林前生冤鬼,非妖也。法 不能治。”天師以告中丞,中丞亦無奈何,仍送李還家養病,遂卒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