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五 ○尸香二則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清•袁枚 書名︰子不語

    杭州孫秀姑,年十六,為李氏養媳。李翁挈其子遠出,家只一姑,年老矣。

    鄰匪嚴虎窺秀姑有色,借乞火為名,將語挑之。秀姑不從。乃遣所嬖某作餌,搔頭弄姿,為蠱惑計。秀姑告其姑,姑罵斥之。嚴虎大怒詈曰︰“女奴不承抬舉,我不淫汝不止!”朝夕飛磚撬門。李家素貧,板壁單薄,絕少親友,嚴又無賴,鄰人無敢攖其鋒,于是婆媳相持而哭。

    一日者,秀姑晨起梳頭,嚴與其嬖登屋上,各解褲挺其陽以示之。秀姑不勝忿,遂密縫內外衣重重牢固,而私服鹽鹵死。其姑哀號,欲告官,無為具呈者。

    忽有異香從秀姑所臥處起,直達街巷,行路者皆愕眙相視。嚴虎知之,取死貓死狗諸穢物羅置李門外,以亂其氣,而其香愈盛。適有總捕廳某路過,聞其香而怪之,查問街鄰,得其冤,乃告知府縣,置嚴虎于法,而旌秀姑于朝。至今西湖上牌坊猶存。

    荊州府範某鄉居,家甚富,而早卒,子六歲,倚其姊以居。姊年十九,知書解算,料理家務甚有法。族匪範同欺其弟幼,屢來貸借,姊初應之;繼為無厭之求,姊不能應。範同大怒,與其黨謀去其姊,為吞噬計,乃俟城隍賽會時,沉其姊于河。又縛沉一錢店少年,以兩帶束其尸,報官相驗,雲︰“平素有奸,懼人知覺,故相約同死。”縣官信之,命棺殮掩埋而已。範氏家產盡為族匪所佔。

    逾年,荊州太守周鐘宣到任,過範女墳,有異香從其墳起。問書役,中有知其冤者,為白其事,乃掘男女兩墳驗之。尸各如生,手足頸項皆有捆縛傷痕。于是拘訊範同,則數日前已為厲鬼祟死矣。太守具酒食香紙躬祭女墳,表一碣曰︰“貞女範氏之墓。”冤白後,兩尸俱腐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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