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八 ○顏淵為先師判獄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清•袁枚 書名︰子不語

    杭州張秀才,夏月痢死,家貧無棺,從其叔乞助。叔居海寧,往返五日而甦,言至天帝所听讞,已入死案。既而曰︰“諸生也”遣一官押至學宮。“請二先師出曰︰”是人已有成案,然必得二師決之。“一師曰︰”罪輕而情重,當死。“一師曰︰”雖然,事尚可矜,渠非首謀,姑與減等,五年後改行則已。其父官嶺南,有功德于民,姑押令見渠父。“命原押官押至嶺南名宦祠見其父。父大呼曰︰”非吾子也!“拒而不見。母夫人從室旁出泣曰︰”父不汝子矣!汝當速歸改過。但汝死久,恐尸壞,可歸則歸,否則仍返帝所,自有處分。萬勿借他人尸也!“遣鬼僕同至家,覘家人肯認否。及至家,見尸尚橫臥未壞,旁有一燈一飯,押者推僕尸上,尸遽動,妻子哭而驚視之,鬼僕呼曰︰”認矣,可以報主母矣!“遂去。已活,人爭問隱事,不言。後未五年,竟死。

    其從兄名綱者,毛西河友也,告西河曰︰“大清兵下杭州,潞王北去,其宮眷留匿塘西孟氏家。吾弟為王某所誘,謀出首取賞,既而悔之,不列名。後同王某出首者五人,皆暴死。吾弟死而復甦,然狡性不改,與朱道士爭一鶴,乃私竄道士名于海寇案中,竟致之死。負先師之訓,違慈母之教,宜其終不永年也。”

    問︰“學宮先師姓名,曾言何人?”曰︰“其一顏淵,其一子服景伯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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