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十 ○引鬼報冤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清•袁枚 書名︰子不語

    浙江鹽運司快役馬繼先,積千金,為其子煥章營買吏缺。煥章吏才更勝乃翁,陡發家資巨萬。繼先暮年娶妾馬氏,頗相得。繼先私蓄千金指示妾雲︰“汝小心服侍,終我天年,我即將此物相贈,去留听汝。”越五六年,繼先病,復語其子雲︰“此女事我甚謹,我死後,所蓄可俱付之。”

    繼先死,煥章頓起不良,即與其姑丈吳某曾為泉州太守者商曰︰“不意我翁私蓄尚多,命與此女,殊為可惜。”吳雲︰“此事易為。乃翁死後,我來助汝逐之。”過後日,煥章誘此妾出屋伴靈,私與其妻硬取箱篋,搬入內室,將乃翁臥房封鎖,此妾在外,尚不知也。

    繼先回煞後,此妾欲歸內室,吳突自外入,厲聲曰︰“姨娘無往!我看汝年輕,決不能守節,不若即今日收拾回娘家,另擇良配。我叫汝小主人贈汝銀兩可也。”隨呼煥章︰“兌銀五十兩來。”煥章趨出曰︰“已備。”妾欲進內,煥章止之,曰︰“既是姑爺吩咐,想必不錯。汝之箱篋行李,我已代汝收拾停妥,毋煩再入。”妾素願,懼吳之威,含淚登輿去。煥章深謝吳之勞。

    又數月,節屆中元。妾帶去之資及衣飾已為父母兄弟蕩盡,欲趁此節哭奠主人,仍歸馬氏守節。七月十二日,備香帛祭器至馬家哭奠,煥章之妻罵曰︰“無恥賤人,去而復返!”不容入內,命其坐外廳之側軒暫過一夜,祭畢即去,如再逗留,我決不容!妾徹夜哭,五鼓方絕聲。次早往視,已懸軀于梁矣。煥章買棺收斂,其母家懼吳聲勢,亦無異言。

    煥章因屋有縊死鬼,將屋轉售章姓,別構華室自居。章翁自小奉佛誦經,夜見此女作懸梁哭泣狀。翁久知此事,心為不平,且惡煥章之嫁禍,乃祝曰︰“馬姨娘,我家買屋用價不少,並非強佔。姨娘與馬煥章、吳某有仇,與我家無干。

    明晚二更,我親送汝至煥章家何如?“鬼嫣然一笑而沒。

    次晚,為此女設位持香,送至煥章門,低聲曰︰“姨娘旁立,待我叩門。”

    即叩門問司閽︰“汝主人歸否?”對曰︰“尚未。”乃又私祝曰︰“姨娘請自入,仇可復矣。”司閽者不解章之喃喃何語,笑其痴。章歸家,終夜不寐。

    天未明,即趨馬家听信,見司閽者已立門外,章曰︰“汝起何早?”司閽者曰︰“昨夜主人歸,方至門,即疾作,刻下危甚。”章驚而返。下午復探,馬已死矣。過數日,吳太守亦亡。煥章無子,其資均為他人所有;吳沒後,家亦不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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