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十三 ○雙花廟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清•袁枚 書名︰子不語

    雍正間,桂林蔡秀才,年少美風姿。春日戲場觀戲,覺旁有摩其臀者,大怒,將罵而毆之。回面,則其人亦少年,貌更美于己,意乃釋然,轉以手摸其陰。其人喜出望外,重整衣冠向前揖道姓名,亦桂林富家子,讀書而未入泮者也。兩人遂攜手行赴杏花村館,燕飲盟誓。此後出必同車,坐必同席,彼此燻香剃面,小袖窄襟,不知烏之雌雄也。

    城中惡棍王禿兒伺于無人之處,將強奸焉。二人不可,遂殺之,橫尸城角之陰。兩家父母報官相驗。捕役見禿兒衣上有血,擒而訊之,吐情伏法。兩少年者平時恂恂,文理通順,邑人憐之,為立廟,每祀必供杏化一枝,號“雙花廟”。

    偶有祈禱,無不立應,因之香火頗盛。

    數年後,邑令劉大胡子過其地,問雙花廟原委,得其詳,怒曰︰“此淫祠也,兩惡少年,何祀之為?”命里保毀之。是夜,劉夢見兩人一ㄏ其胡,一唾其面,罵曰︰“汝何由知我為惡少年乎?汝父母官,非吾奴婢,能知我二人枕被間事乎?

    當日三國時,周瑜、孫策俱以美少年交好同寢宿,彼蓋世英雄,汝亦以為惡少年乎?汝作令以來,某事受枉法贓若干,某年枉殺周貢生,汝獨非惡人!而謂我惡乎?吾本欲立索汝命,因王法將加,死期已近,姑且饒汝!“袖中出一棍,長三尺許,系劉辮發上曰︰”汝他日自知。“

    劉驚醒,與家人言,將復建廟祀之,而赧于發言。未幾,以贓事被參,竟伏絞罪、方知一棍之征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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