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 通州吏目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清•吳熾昌 書名︰客窗閑話續集

    乾隆純皇帝東巡,直隸各官照例備供給。光天化日之中,諸凡順遂,惟此差最難均平。蓋隨駕官員皆循情理,獨太監一項,或重支,或冒支,或以好作歹,撓攪不休。意在飲食之外,其內廷供奉有執事監名二十八他他者,俱在御前行走,皆得用人也。其時支應局總理系通州剌史,協理者即其吏目,發放一切酒筵及例支飯食,皆按照舊章,井井有條。內監亦照例支訖矣。忽有十余人雲自他他處來,索食甚侈。刺史以冒濫斥之,諸人去,圍隨一首領太監蜂擁而來,曰︰“咱家隨駕出巡,不給飯食,使枵腹從事。有此不近情理之官耶?”刺史以照例業經發訖,恐從者昧沒重支為辯。首領曰︰“凡人出行,尚許多帶一二僕從,豈有主子不許多帶幾人,而敢以舊章拒格耶?”即舉手摑刺史臉,刺史懼而逃。

    吏目迎謂曰︰“我等可與爭而不可避。避則示弱。倘被接掠一空,明日以何物支應,獲咎不更重耶?職願舍一官對之。”刺史搖手曰︰“我無能為矣,足下善處之。”吏目乃喚齊人役,諭曰︰“此去遇監,如我喝打,汝等即擒而行刑。有我在,罪不及汝,毋畏葸不前,事定後有賞。”眾皆踴躍從事。首領見剌史潛避,率人闖入帳房搜取銀物。吏自突前喝問。首領見來官戴花金頂者,即作威福曰︰“大老爺在此,汝小官何問為?”吏目曰︰“入我帳房,亂我貨財,必是匪徒,敢冒內監?”喝皂役拘執行刑。時監少役多,不能抵拒,竟將首領摔地,去褲杖責二十,逐出局外,號哭而去。訪明官職姓名,在御前泣訴。帝謂左右大臣召通州吏目。大臣領旨出宣,制軍承命而行,將吏目械系宮門外。吏部派帶領司官出問︰“吏目何在?”制軍指拘囚犯官對,司官笑曰︰“上命召見,並無革職拿問之說,何得如是?”立命易衣冠,帶領入見。帝曰︰“杖內監者,汝耶?”吏目伏奏曰︰“緝捕盜賊,臣之職也。此人闖入帳房,擅搜財物,必非正人,臣是以捕而責之。不知其為內監,且竊盜已行,而不得財厥罪應笞。聖朝斷不肯因一監而廢大清律也。故臣謹遵行。”帝曰善。問吏部近日令缺,尚書按籍以對。帝曰︰“某省知縣缺出,即著通州吏目某補授。”詔曰︰“汝此去作縣令,宜始終強項以庇百姓,切勿為上官屈也。”頓首謝訓,領憑赴任。

    薌�{曰︰此之謂天王明聖,量有鑒于前明大之肆橫,故能以抑之者寵之。不僅因吏目之奏對得體也。


如果你對客窗閑話續集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,請 點擊這里 發表。
重要聲明︰典籍《客窗閑話續集》所有的文章、圖片、評論等,與本站立場無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