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○李地山殉難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清•陳其元 書名︰庸閑齋筆記

    粵匪之難,浙江之官紳殉義者最多。余之所不相識者無從論定,相識中則當為李地山明府首屈一指。地山名福謙,湖北之監利人,咸豐戊午來攝金華縣事。會粵匪石達開由處州攻陷永康、武義,逕逼金華,一時佐貳諸君多托故引去,官舍一空,城中現任地方官只太守及明府二人耳。士民奔走,不可禁止。雖復力事城守,然風聲鶴唳,一夕數驚,賊苟乘銳來攻,實無抵御之法。余見人心搖動有不終日之勢,慷慨謂明府曰︰“以金郡之大,若無一二死節之官,不亦辱朝廷而羞當世之士哉!”明府持其衣帶間所齎藥示余曰︰“子無慮,我必死之。”因與謀所以死之處。余曰︰“聞古人有止水之說,今大橋下水清而深,當可為葬身之地。”明府曰︰“不然,投水而或為人所援救,或為賊所金句獲,求死不死,反受玷辱,不如仰藥自盡之有把握。”送指永福寺內之塔曰︰“我死必于更上一層,所謂置身百尺也。”余笑曰“君可謂得死所矣。”比賊退,明府調攝仁和縣事,余送其行曰︰“腰間藥可棄之矣。”明府曰︰“不然。今賊雖竄去,並非敗滅,安見其不再來?我仍當戒備耳。”庚申二月,賊破杭州,明府時在局中,聞賊已陷城,乃步出局門,謂同行某公曰︰“子當何如?”曰︰“有老母在。”明府曰︰“然,各行其志可也。”遂登吳山之麓,坐城隍神位前,吞藥而死。所謂置身百尺之上,竟踐其言。廟中道士取民家所寄棺盛之。比城復改殮,已半月余矣,面色尚如平生。嗚呼!慷慨赴死,從容就義,明府二者殆兼之矣。同時殉難為余所識者,有太倉葛小鐵主簿家逵,江漲分司無錫倪時帆景斤,皆曾宦金華者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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