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廷進御之時憲書,與外間頒行者,其款式絕不相同。用白宣紙印朱絲闌,楷書繕寫,一頁僅十日,積三頁乃成一月。每日所有宜忌各事,皆屬國家大政,慶賞、刑威、朝會、游幸之屬。姚伯昂先生《竹葉亭雜記》,嘗載其一條;高宗內禪後,已頒行嘉慶元年憲書。嗣仁宗面諭樞臣,命除民間通行專用嘉慶元年一種外,其內廷進御,及中外各衙門,與外藩各國頒朔,皆別刊乾隆六十一年之本,與嘉慶本並行,以彰孝敬之誠。自是兩本並行者歷四歲,至高宗升遐後始已。此見諸聖訓及《東華錄》諸書者也。
江右某學士,于光緒中葉,在琉璃廠肆一舊書攤上,購得順治三十年歷書一冊,亦系內廷進御之本。印官裝潢,色色精麗,且欽天監朱印,鮮明如新,決非可以偽為者。遍詢故老,竟莫明其故,今此本猶藏學士家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