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十一 ◎清季內務府之豪侈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清•佚名 書名︰杌近志

    前清時,內務府員,各庫庫丁,吏、戶兩部書吏,其豪長皆歲入數十萬。然其人率不事家人生產,每歲所得,悉糜于聲色狗馬諸玩好。故凡歌樓妓館中傳呼某某等至,則群呼大爺或二爺,其音盈耳,如向日六部司員之參謁堂官然,其乞憐之狀可掬也。內務府員多豪舉,繼三文某其尤也。繼三故內務大臣繼錄弟,以八千金為花寶琴脫籍,以三千金為翠雲脫籍,又以巨金為銀福、紅寶脫籍,費累巨萬。而其平日無夕不在勾欄中,每夕必費數百金。旁觀者無不張目咋舌,而繼出之怡然,不以為異也。文某不眷眷于妓館,專以狎優為事。光緒中葉,伶之稍有聲譽者,皆文某為之脫籍,每費必萬金,其豪侈真不可思議。大凡國之將亡,必有滅亡之道。當時書吏及內府員貪黷侈汰如此,而台諫諸公,乃視為當然,不一參劾。天怒于上,民怨于下,有國如此,其能幸存乎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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